解析: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所谓"袭警",乃是指使用暴力手法对正在履行职责的执法工作者——人民警察——实施突如其来的人身侵害行为。
对于那些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扰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行使职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缴纳相应数量的罚金。
而如果故意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职责,且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等恶劣手段,但却导致了严重的负面后果,则应对其施加与第一条同等严厉的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