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的,确实存在这样的流程。
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步骤:
1.当接到公民的举报或者涉案人员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时,首先报案者需向受理部门的接警民警阐述来意,对《报案表》进行填写,同时必须配合接警民警的询问,确保能够详细地交代相关的情况,并且提供充足的相关证据以及材料。
2.在接收了案件之后,接警民警应当及时将案件的详情输入至警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并根据此系统生成全新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然后将由该系统自动生成的《报案回执》交还给报案者。
3.在接收到刑事案件之后,分局内部的经侦部门应该尽快启动立案审查工作,通常在7个工作日之内,出具立案或不予立案的结论,并告知所有当事人。
但是,遇到复杂或者重要的经济犯罪案件,审查时间可以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但同时也需要得到相关领导的审批同意。
若涉及延长审查期限的情况,负责调查的机构必须向报案人士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