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来对比下三角诈骗和盗窃罪间接正犯的异同点:
首先,让我们看看它们的概念:
盗窃罪的间接正犯(又称间接实行犯)是把别人的行为当作自己的工具,实现盗窃行为。
而三角诈骗则是两个以上参与者的欺诈关系,其中一方就是受害者,另一方是施骗者。
接下来,谈谈它们在法律处理上的差异:
若被骗方得以有权处置受害者的财产,那施骗者就是在对方错误理解的情况下获得了财产,这就构成了诈骗罪。
若被骗方无权处置受害者财产,那施骗者就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占据的财物,属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最后,再探讨下两种情况下的受骗方的意思表示。
虽然两者都是针对财产的侵犯,但盗窃罪注重的是违反受害者的意志,而诈骗罪则是基于受害者存在漏洞的意志。
若施骗者用欺诈手段使对方将财产转让给他或其他人有可能构不成诈骗罪,但是如果他利用未授权的人员获取到财产或者把财产转交给第三方持有,那么这就构成了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