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后去世,我们将依据不同情况加以判断与处置:
首先,若继承人于继承尚未启动前离世:
1.在法定继承中,如继承人早于被继承人离世,将适用“代位继承”规定;而所谓“代位继承”,即在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过世的情况下,由其晚辈直系血亲替代先故的长辈直系血亲,依法继承被继承人财产之法定制度。
2.至于遗嘱继承方面,若继承人同样在继承开始前去世,则将依照法定继承原则,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承袭遗产。
其次,若继承人在继承实施过程中离世,此时将运用“转继承”法则:
即在继承人尚未实际接收遗产前离世,那么,此人所应继承的遗产将由其合法继承人接替,以继续承担相应义务或享用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