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希望恢复专利权,请于所规定之时限内至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完整材料。
具体步骤如下:
1、填写恢复权利请求书,真实阐述拖延缘由。
2、支付恢复权利所需费用,遵循不缴费即无效原则,以免申请被拒。
3、解决权利丧失问题,如清理应办手续,避免再次损失权利。
4、及时缴纳专利费用,若因费用问题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需在恢复权力时一并补缴。
5、补充答复文件,若因答复延迟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也须同期回复。
6、提交意见陈述书,如对专利局的处分决定存疑,建议先恢复权利再陈述诉求。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
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
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