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在一般情况下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婚前给付的10万元彩礼和婚后给付的8.8万元彩礼,在交付给女方后,如果直接存入女方父母名下,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给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财产使用的,通常情况下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这些款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例如存款利息),则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女方将这部分彩礼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或者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如购买共同居住的房产等),那么该转化或消耗的部分可能在特定情形下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判断,以上是一般性法律原则说明。如需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并详细描述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