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一般被视为男方在婚前按照习俗给付女方的财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彩礼并不直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后,双方没有对彩礼进行特殊约定,并且彩礼已经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购置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生活费用等,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能会考虑这部分彩礼所转化成的实际价值。另外,如果结婚后较短时间内即离婚,并且因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但具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各地法院的审判实践来判断。总的来说,彩礼本身并非当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性质和处理方式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差异。若有更具体的案例或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