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敲诈勒索未遂案件的立案准则如下:
若犯罪分子已实际展开了敲诈勒索行为,然而因受其自身外的因素影响未能成功骗取钱财,将此类情况视为敲诈勒索尚未得逞,予以立案处理。
反之,若行为人仅采用威胁或要挟等方式,受害者并未受到真正的恐惧侵袭,因此未能交付财物;抑或是受害者虽有恐惧之情,却依然未予交付财务,在此情形下,该行为皆属敲诈勒索罪的未遂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