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必须进行尸体解剖,这取决于案件的特殊情况。
一般来说,仅当死者死亡原因无法确切得知或者在死亡原因方面存在争议时,才会涉及到尸检环节。
此外,如果医疗事故案件已交由司法鉴定机构处理,那么尸检事宜应当由涉案双方当事人联名委托专门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
对于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者,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有权于收到该鉴定结果之日起15日之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重新鉴别的申请。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