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权利与责任的原则,所有参与者应当获得平等待遇,因此公平、公正的权益分配将成为我们行动的核心价值理念之一。
鉴于此,我们将确保每个参与者所分得的补偿金额相等。
这不仅符合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能体现出承租人和同住人作为共同所有人,他们对补偿款的权益原则上也应当是均等的。
2.对于年长同住人和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我们会给予特别关注and的照顾。
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老年人和缺乏经济来源的人们往往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生活困境,他们的社会保险相对不足,后续的生活和发展压力较大,因此我们有必要为他们提供更加细致入微的关注。
并且通常情况下,公租房的所有权登记源于老年人,所以在进行赔偿分割时,我们也要适当考虑并照顾到他们的利益。
3.对于那些在获取公租房租借权过程中曾额外支付过较高费用的承租人和同住人,我们将予以适度的倾斜和重视,以体现权力与义务的对等性以及同样的价值原则。
另外,若被拆迁的公房中有未成年人在内居住,且其实际监护人履行了相应的监护职责,那么我们也将适当对该监护人进行权益的倾斜和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