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不幸遭受人身伤亡纠纷,对方选择了向您提起诉讼。
作为被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首要步骤是针对起诉状撰写答辩状,同时需注意答辩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
其次,即使被告人未能及时作出答辩也并不妨碍法院按正常程序进行案件审理工作;
此外,若存在反诉的可能性,您亦可在答辩过程中恰当地表达出来;如果您认为受诉法院对此案并无司法管辖权,那么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书。
为了提供充足的辩护支持,您还需要精心准备与原告起诉相关的各项证据。
此后,您只需依照法院安排的开庭日期参加庭审活动即可,在法庭上运用自己所准备的证据,据理力争,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会在收到答辩状后的第五日起将答辩状副本正式送达原告。
即便被告没有提出答辩状,也不会影响到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地审理您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