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传唤并非一定需要传唤证。
在有必要召唤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人到场接受调查时,须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可运用传唤证进行传唤。
对于在案件现场被捕获的涉嫌违法者,执法人员只需展示其工作证件,便可以进行口头传唤,但必须在随后的问询笔录上加以注明。
此外,公安机关亦应将传唤的具体理由及其法律依据如实告知受传唤者。
对于那些无合理理由而拒绝接受传唤或故意推脱传唤的人士,公安机构有权采取强制性的手段进行传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