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精神病人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其案件是否能够得到审理和裁决,这主要依赖于以下几个关键性的评估标准:
首先,申诉人或原告需要具备必要的资质条件。
一方面,原告需是与争议中的案件存在直接法律利益关联的自然人、机构或者团体;
另一方面,原告还应具备独立的诉讼行为能力,即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能够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主张。
其次,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具体,并且符合人民法院所规定的受理范围。
此外,案件本身也必须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法定管辖权限之内。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