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当事人因过量饮酒而引发各类疾病、伤残乃至不幸离世,需明确认识到,当某人已经显露出无法再继续承受酒精负荷的时候,如果仍坚决劝其饮酒,这样便会酿成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从而引发伤残、甚至送命的严重后果;当然,若在未察觉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劝酒,最终诱使病情发作的情况出现,那么尽管根据法规规定劝酒者可能不必承担刑事或民事上的过错责任,但出于公平原则考虑,劝酒者依旧需要承当相应的补偿责任。换句话说,不管劝酒的当事人是否清楚其劝服的对象能否承受酒精带来的负担,他们依然是需要负责的,只是相对而言,前者所负有的责任会更重些。举例来说,如果在宴饮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强制性的劝酒方式,例如使用言语威胁、侮辱或者强迫灌酒等手段,而这些行为又直接导致了伤害结果的产生,那么必须承认,劝酒者应该为这个事件的发生付出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