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作过程中不幸遭受交通事故,并由肇事方负有全责时,这种情况下也可依法视同为工伤。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雇主需依照法定条例,对员工支付其应有数额之工资,绝不应有所拖欠。
若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幸遭遇车祸,并且由此次意外导致的伤害被视为是工伤性质的话,那么雇主理所当然地应该按照行业内对于工伤的标准和规章制度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为了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几种材料:
第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其次,需提供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实际或潜在雇佣关系的证明文件;
再次,还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是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
同时,工伤认定申请书中必须明确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缘由以及受伤害员工受到损害的程度等基础信息。
当申报人提供的材料不够充分完整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人所需补充的所有缺漏部分。
一旦申请人根据书面通知的指示完成材料的补齐工作之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会正式接受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