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一户家庭拥有两片宅基地遭受拆迁后的赔偿方案设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要素:
首先是现金补偿。
该项补偿内容主要涵盖了宅基地的所有权补偿金以及村集体住房补贴金额两个方面。
在一户家庭占有两片宅基地的特殊情况下,尽管住宅仍属于个人所有,但却能依照集体补贴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现金补偿,且最低限额为房屋重置成本价与宅基地地价之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补偿价格是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根据依法核准的宅基地面积实施的。
对于未经许可的宅基地,则不享有此类补偿资格。
其次,若在同等宅基地面积条件下,每户家庭均需修建超过所需数量的房屋,那么多余的房屋亦将计算入总房屋面积,并且根据该面积标准对其提供相应的房屋补贴。
在此类情形下,农民家庭往往能够接受一栋多楼层的住房,不过宅基地仍然保持原有状况,同时按照相同地段面积最低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评估处理。
最后,如果农民愿意主动退出超出需求的宅基地,国家将适度给予补偿。
当然,此种政策主要适用于基于合法买卖或者遗产继承等途径形成的一户家庭占有多处宅基地的状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