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糖尿病病患涉案之人,其判决是否会涉及缓刑,并不取决于该病症。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罪犯曾多次入狱,并有累犯之嫌,那么即便身患二型糖尿病,其获得缓刑的可能性亦将大大降低。
针对被处以拘留、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量刑者,倘若其犯罪情节轻微,尚有忏悔之心,无再犯之危险性,且若宣告缓刑不致对其所处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话,则可考虑予以缓刑。
尤需强调的是,若在上述条件下,罪犯年龄未满18岁,则更应准予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