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行政拘留措施的过程中,依照有关法规规定需要为被拘留者进行体检。
拘留所以接收被拘留人为职责之一,应当邀请持有医疗资质证书的医生来对他们进行全面而精确的健康检测,并且需要将经过医护人员查验、填写妥当的入所健康检查表予以存档保管。
如果在体检过程中发现被拘留人体质出现创伤或存在其他特殊状况,拘留决策部门应当出具详尽的情况说明,而拘留所有责任逐项记录各类损伤情况或非正常症状,并需由押解人员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字确认已加以记录。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