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孩子监护与抚养权的判定上,经济状况确为其中之一重要要素,但并非全部。
当男女双方因感情破裂而不能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时,寻求司法途径进行处理是必然选择。
在此过程中,审判机关将会全面收集并分析相关事实依据,从而公正公平地做出判定结果。
同时,如果子女最终由女方照料,那么男方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在实践操作中,法院对于子女抚养权判决的主要准则是优先考虑儿童的健康成长及全面发展,并且会充分考量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房产所拥有情况、工作稳定性等多项因素。
另外,诉讼主体的个人生活习惯以及是否存在不良行为等亦将作为参考依据。
2.在中国现行《婚姻法》中,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及亲子关系问题,有明确记载“人民法院需根据未成年子女权益和双方当事人具体情况进行裁判”,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为我们提供了更为详细且明确的指导方针——即“以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核心目的”。
从以上两项规定不难看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争议中的首要任务与首要考虑因素,同时,这也是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起到决定作用的关键所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