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委托律师所能产生的作用包括:
1、律师对法律具有深入的理解,他们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协助当事人迅速洞察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争议焦点或者所面对的法律事务的核心议题或阻碍因素,以及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潜在法律风险。通过律师的咨询与指导,当事人可以更清晰地认识问题,把握问题的关键所在;
2、律师熟知诉讼过程中所涉猎的各类仲裁或诉讼程序事宜,这将极大提升仲裁及诉讼流程的运行效率,进而使得当事人可以更加自如地应对司法机构的各项要求和安排;
3、当律师担任当事人的代理时,他们将会竭尽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较于普通公民而言,律师在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资料、参与仲裁或诉讼活动等环节上拥有更多便利条件,也更具权威性来处理相关案件或法律事务;
4、解决纷争或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或法律问题需要依赖丰富的实践经验,而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执业经历,往往能够以事半功倍之效妥善处理这些法律难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