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商品房公摊面积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所谓公摊面积,即是指整座建筑物全体所有权人集体共享的整座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建筑面积,其计算方法为水平投影面积,且需与套内建筑面积相加组成商品房建筑总面积。
计算公式如下,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面积;而公摊系数则等于整幢建筑物的公共使用面积除以整个建筑物的套内面积。
根据最新的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要求,购买新建房屋时需要缴纳此项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开发公司直接收取或者授权物业公司代收。
在不同地区,相关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对于维修资金,仅在保修期结束之后,涉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以及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时方可启用。
具体每位业主应当依据投票权所确立的标准进行费用分摊的比例分配。
另外,当维修资金处于闲置阶段时,除了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无风险的理财产品以外,严禁将其移作他用。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