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股权冻结期限届满之后,若由法院方不予续期,则该项股权冻结将会自动解除;反之,若司法部门决定批准延长冻结周期,则对应的公司股权不但无法自动解冻,并且相较于其他轮候冻结的权益,其权益将会被置于优先级位置。
因此,当股权冻结期限即将届满之时,对于希望能够顺利且尽快处理公司股权冻结问题的企业及其关联方,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展开相应的调查和审理工作。
在此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公司股权处于冻结状态之中,但这并不代表股东将丧失其作为股东的资格,他们仍然有权利行使公司的共益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