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大众普遍认为,购买交强险这一项强制性商品,乃是国家所制定的特定法律条款之一。
所谓“强制保险”,即由相关政府部门在法律层面要求进行的保险服务形式,特指投保险种针对的保障范围主要涉及到第三方受害者,也即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两端的被投保对象可能会对第三者产生连带影响,该部分赔偿责任便由相应的保险机构承担。
在此类情况下,第三者遭受损失后,若被投保对象无法自行负担费用赔偿,则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求,此类保险考虑了被投保对象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力支付赔偿费用,但仍需对第三者进行补偿的实际需求,从而为第三者提供帮助。
其中最为基础且常见的险种便是我们所说的交强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