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否存在帮信罪知情者一律判刑的情况?
1.帮信罪划定要求被告对于上游犯罪具备已知晓,这是其社会危害性的体现。
若被告确实无从得知,并能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知,则被告人可能无需承担帮信罪指控。
2.涉案案犯一旦证明为帮信罪,通常需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伴以罚金。
如果被告人还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则将依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从严处理。
关于主观知晓的解读:
(1)"明知"作为行为人主观意志体现,实际证明难度较大。
被告在出售银行账户的初始阶段,是否真实确认"明知",恐怕只有被告自己清楚。
然而人皆趋利避害,被告人被捕时,多不会承认明知,而取证难度也大,往往只能依赖被告供词,最后只能以间接证据证实所谓"明知"。
(2)被告知被帮助对象可能会进行犯罪活动,仅基于直觉猜测和想象。
司法机关依据此,将此种推测性认知等同于"明知",进而判定被告已构成帮信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