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条例,对于持有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辆而驾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员,交通管理单位一旦查获此类行为,都将会对违法者实施强制性措施,包括处以200元人民币的罚金并扣除驾照分数3分;
同时还可能会暂时扣押其所驾驶的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