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施行实名制度的情况下,举报行为必须倚靠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撑,否则无法进行实名举报。
若举报者缺乏有力证据而在无凭无据的状况下对他人提出指责,公安部门常会对此类投诉采取谨慎态度,避免予以正式受理。
然而,倘若有人故意编造子虚乌有的事实,杜撰虚假举报信息并意图通过这种手段诋毁、中伤他人,使得对方因此遭受严重的刑事处分,那么他们将有可能涉及到诬告陷害的罪责,对此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不容忽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