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中,如果房子和车辆已经过户给妻子,那么从法律上讲,这些财产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丈夫在过户之前或者之后为他人提供了担保,且这个担保行为发生在婚姻期间,那么债务的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担保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一方事后得到了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即使财产已经过户,妻子可能仍需对这部分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担保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且债权人明知该财产已过户给妻子,那么通常情况下,妻子无需用个人财产偿还。因此,具体是否需要妻子拿资产来偿还债务,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