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近日,关于异地考取驾驶执照的相关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动,不再需要提供暂住证作为必要的证件材料。
以下是该政策的详细内容和变化:
首先,自今年的6月1日开始,外地来的朋友们将有幸体验到无须办理居住证便能进行驾驶执照考试的便利。
他们只需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直接参加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考核。
而且,他们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可跨越地域限制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其次,为了推进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性“一证通考”措施的实施,相关规定已经做出明确指示。
所有的申请人都可以凭借个人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的相同地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而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对于港澳台同胞来说,他们也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各地申领驾驶执照。
最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及凭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由县级或tai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身体健康状况评估证明。
若申请的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则需同时提交经过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开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文件以保证资格审核程序的有效性以及公正性。
法律依据:
《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第一条
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