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我国企业所得税退返政策方面,有以下五种主要形式:
首先是对国有独资型或者由国家控制性较高的国有控股公司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所得税进行退返;
其次,对于那些国有独资企业或者是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债务转化为主股权的演变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也实施退返措施;
第三,在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前提下,这类企业在实际生产运营中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将予以退还;
此外,针对外资企业的引进,为了产生更为积极的效果,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退返方案;最后,对于那些对于特定产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产业,政府同样会出台相应的企业所得税退返策略来鼓励其更好地发展壮大。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