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凶手在行凶之后选择自杀以求解脱,依据我国刑法典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其因涉嫌犯罪而被追究的法律责任便无法再继续下去。
由于本案的行为人已不复存在,根据该条款的明确规定,所有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和审判)均应予以撤销,也就是不再进行后续的追究和惩罚。
然而,若杀人犯在公安机关组织的案情调查环节就放弃了生命,亦或是在检察院对案件提起公诉之前自行了断,只要嫌疑人尚未定罪判刑,检察院便不能判处其罪名成立。
如果在检察院决定将案件正式提起公诉后,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机构进行审理期间仍未弥补所犯之罪行,并最终选择终结自己的生命,此时法院将会顺势宣布终止案件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