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上市企业中,依照持股比重划分,所持股份超过或等于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五即可视为主要股东;在有限责任制公司中,若出资额达到总资本额的百分之十或是持有股份占比超过该比例的五成则作为大型股东,投资额或持有股权超过百分之五十者将作为控制性股东。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