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银行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问题,首要的关键因素就是双方是否就此问题达成过明确的协议。
如果有明确协议约定的,则应依照该约定予以处置;而若无相关约定的,那么需要根据这笔存款的实际来源来进行详尽的确认判断。
举例来说,只要这部分资金是从婚前某一方独自积累得来的,那么毫无疑问这远远落后于个人财产的范畴,
然而,如若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创的收入并将之存入银行中,那我们便可视为它为夫妻双方的共享财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