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顺利进行仲裁程序,求职者必须以严肃认真,准确无误以及诚信友善的态度,依照规定完整填写《申诉书》。该文件将制作成三份相同版本,应由申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提交至仲裁委员会,同时需自行保留一份。
关于证件方面,若您作为劳动者参与本次仲裁,请务必提供正本和副本的身份证件,以便证据核对之用;若您身为用人方,则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主页配以副页,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并包括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有关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此外,为了证明申请人(合格人员)与被诉人之间确切存在的雇佣/劳务关系,还需提供and提供能够充分证明这种关系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这些佐证文件可能包括劳动合同、离职或合同终止通知书、工资清单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以应对不同案件的实际需求回根据申诉人立案申请的需要,我协会向申诉人求证此类能证明被诉人实际身份的材料。如果被诉人为用人单位的,申诉人有义务提供被诉人工商注册具体信息的证明,包括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住址、经营场所位置等情况;若被诉人为劳动者的,还须提供其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址,以及详细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