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受害方,您有权向相关美容机构追偿因皮肤受损而引发的医疗费用,这其中包含了各种治疗方法的使用成本、各类药品的购置花费以及相关身体检查所需的费用等等。
假如该次损伤直接导致您不得不停止工作,在康复期间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那么这家美容院除了承担上述医疗费用外,还必须赔偿您在这段时间里的误工损失。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为此次肌肤损伤给您带来了诸如伤疤形成、肤色变化等影响外在形象的问题,那么这家美容院有必要对您进行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既可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商议决定,亦或交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裁决。
若双方对于赔偿事项始终无法达到共识,届时您即可根据自身需求选取法律手段来解决纷争,例如诉诸于法庭。
在此环节中,法庭将秉持公正、公平原则,依据事实情况与法律条文来作出赔偿额的确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