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作为执法人员的交警得对事故现场进行详尽的勘查,以便收集与之相关的各类证据,如车辆撞击的具体遗留痕迹,及现场散乱的各种物品等等。
这些珍贵的证据能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到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形及其车辆的运动走势图。
其次,交警有责任去调查事故发生时身处现场的目击证人们,向他们询问他们是否亲眼目睹了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以及他们是否有所知的关于车辆驾驶者身份方面的任何线索。
证人所提供的证词对于确认车辆驾驶者的身份以及辨识是否存在顶包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再者,交警还必须对可能涉嫌顶包的车辆驾驶员及顶包者进行严密的盘查,以便了解从他们口中得到的说法及解释。
通过对比分析双方的说辞及其所提供的证据,交警能够得以判断出是否存在任何不协调或者说矛盾冲突的地方,然后借此进一步挖掘出事故的真实面目来。
若有需要,交警甚至会调阅事故现场邻近地段的监控视频,从中获取更多关于本次事故详情的有力证据。
监控录像能够直观且清晰地展现出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及驾驶员在事故期间的所有行为举止,对于揭开事件真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如果交警认为有必要的话,他们或许会委托专门从事车辆检验的鉴定机构对涉事车辆进行精细入微的技术鉴定工作,以此来确定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实际状态以及撞击状况等等信息。
综上所述,当交警怀疑存在顶包行为的时候,他们会进行全面而详尽的调查行动,以期找到事故的真相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恰当的处理决定。
在此调查过程中,交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公平性及合法性。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