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普通人作为第三方参与的调解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其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并无强制执行效力;
当事人在反悔之后,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若对仲裁机构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产生异议,同样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主张修改或废止该协议,或者申请确认该协议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以供法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