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夫妻双方欲同时申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诸多条件:
1.夫妇双方须均已依法参加并缴纳公积金,且在其各自的公积金账户存储已达到一定的额度;
2.收缴公积金时间累计需超过1周年;
3.于申请之日起,双方皆无需承担尚未偿付之公积金贷款责任;
4.拟通过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必须明确标示出夫妻双方的姓名;
5.夫妇二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必须同时提交婚姻证明文件;
6.如工作单位为借款方支付了公积金,则借款方将拥有独立的公积金账户;
7.无正在偿还中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