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尚未偿清房屋贷款的情况下,我们依然可以进行房产出售。
然而,这其中存在诸多前提条件:
首先,如果卖方具备还款能力,则应该先行偿还贷款,从而解除抵押权的负担,之后才能进行相关交易及产权转让手续;
其次,若卖方无法承担此项负担,但买方具有足够的财力,双方则可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由买方先行偿还贷款并进行交易过户;
最后,当买卖双方均无能力承担还款责任时,他们可以寻求担保公司的协助,由其代为偿还贷款后完成相关交易程序,随后再向担保公司支付所需款项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