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未遭逮捕前的一项法律措施,旨在保障嫌疑人在等待审判过程中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羁押风险。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需要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遵循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主体进行监视→继续侦查案件的程序。以下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步骤:
首先,嫌疑人及其直系亲属、律师都有权利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会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的七日内给出是否批准的回复;
再次,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并决定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需要报送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且要求嫌疑人提出保证人和缴纳保证金;
最后,由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构对取保候审进行全权处理,并且应向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印章以示确认,同时还需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内应该遵守的规定。若嫌疑人、被告人在此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内容,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将向其退还保证金,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