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前车违法停车(例如夜间未开启警示灯光等情况)导致我方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双方均需对本次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虽前车违规停车确属过失,理应对本次事件负有部分责任,然而若前车处于静止状态且后车采取措施不当(不合规),那么追尾事故的主要责任便自然归属于后车。
倘若后车能够在合理距离内(依据相关法规,高速公路上应保持至少100米;普通公路则须达到至少50米的行车安全距离)对前车进行避让,也许就可以避免此次追尾事故。
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后车应当承担超过50%的责任,而前车即便存在违法停车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也最多只能承担不超过50%的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