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行人在机动车道上遭受撞击身受重伤的责任归属与区分判定,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若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为行人为肇事者,但同时机动车驾驶者亦未严格遵守相关行驶规范及交通信号灯指引,则机动车驾驶者需负有主要责任;
其次,假如在同样情况下,机动车驾驶者并无明显违反交规行为且均依照交通信号灯指引进行操作,此时机动车驾驶者应当负担事故发生比例的50%的责任;
最后,在事故双方均无明显过失的情形下,机动车驾驶者应表现出怀有人文关怀之意,主动承担抚慰、赔偿行人的医疗费用以及可能因此引发的工伤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