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论拖欠款项涉及其引发争议的程序持续了多少年之久,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要求,便有权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审核原告的起诉材料之际,并不会仅仅因为欠款时间过长而主观地判定其有罪或无罪,更不是以此为依据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相反,法院会从实实在在的法律视角出发,根据诉讼材料是否完全满足法定的起诉要件来作出公正的判断。
如果原告提交的材料确凿充分且具有庭审裁判的价值,法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
反之,如果材料明显不足或者缺乏相应的支持性证据,那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立案。
需要指出的是,逾期的欠款虽可能对胜诉权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但并不必然意味着没有胜算。
当借款方提出时效抗辩时,如经法院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将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在原一审审理过程中,出借方并未行使时效抗辩,同时在二审阶段也无法提供新的有力证据的话,便无法再对时效问题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