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诈骗罪被告人若未能主动退赃则无法享受减刑待遇,然而,倘若符合其他类型减刑条件,则仍可享有相应幅度的减刑优待。具体来说,对于已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等刑罚措施的罪犯,其服刑期间如能诚恳遵守监管条例,认真接受教化改造,确实展现出改过自新之意愿与行动者,或在改造过程中展现出显著的立功行为,皆可得到相应的减刑宽大处理;
同时,亦存在以下六种重大立功表现之一者,须依法予以相应的减刑优惠:即,成功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行为、依法揭发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并经过查证属实的情况、具有宝贵的发明创造或者产生了重大技术革新的卓越成就、在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舍生忘死,英勇救助他人的壮烈事迹、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严重事故中,行为英勇果敢,表现突出的行为、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的杰出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