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依据电瓶车类别不同,处理电瓶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的法规也有所区别。若是将电瓶车视为非机动车辆,便适用于无过失责任原则;若视之为机动车辆,则需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处于同为非机动车辆状况下的双方,应依照公平责任原则来协商赔偿责任的分配。通常情况下,各地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规定可参考以下内容:(大前提)因某一方当事人的失误所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该方需要负有全责;(小前提)当因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疏忽,而产生了道路交通事故时,依据他们各自在事件中的行为举止给事故带来的影响力及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应分别认定主责、共同主责及次责;(结论)各方皆未产生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因素,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话,那么在各方都无需负责任。惟某一方当事人出于恶意行为而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他方无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