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准备的资料详细列举如下:
首先,借款人需前往银行递交书面申请书,详细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其次,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身份证明以及收入证明等;最后,针对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卖方身份证明和户籍本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权威评估机构制作并出具的估价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
(5)由各地方政府的房地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备案。
公积金贷款也可以选择向受权银行递交申请。
对于单位集资建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应该提供如下资料: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项目批复;
(2)国家颁发的用地证书;
(3)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证;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审批通过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与集资建房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范,签署相关的法律文本。
对于资料审核无误的借贷申请,银行将会尽快进行受理并审查,然后及时上报至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进行审议后会及时告知银行批准情况。
银行接到通知后,便能按公积金中心审批合格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经借款人及其配偶和银行共同签署借款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合同或协议,各种合同或协议应被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经中心核实同意后将委贷基金转入银行账户,由银行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条款规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若以住房作为资产抵押,借款人需要前往所在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其中抵押合同或协议需要夫妻双方面对面签字确认。
此外,如果选择用有价证券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则需要将该证券交给公积金中心进行保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