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面临离婚问题时,关于尚处在还贷期的房产分配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若夫妻双方共有权益以内包含经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面临的解法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提前偿还所有房贷,然后让其中一方拥有此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需要向参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提供相应的清偿额;
2、.若双方或仅有一方仍需承担剩余贷款,则需等到完全还清借款之后,才可通过相互协商或者诉诸法律途径来决定最终的房产所有权归属。在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后买卖合同,并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且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而婚后又与配偶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下,若解除婚姻关系,此不动产的处理办法应依据实际情况由双方达成共识。如有任何分歧,可直接提请人民法院审理裁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此类事件中有权将此不动产判给登记在案的那一位当事人,至于尚未偿付的房贷,将正式确认为该行为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房贷金额及相应的资产增值部分,在协议离婚或经法院判决后应按照共同财产平分的原则,由获得该不动产的当事人对另一方提供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