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赔偿标准中,对于因工致残的员工,其所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首先,对于一级伤残的情况,该项补助金将按照员工本人年平均收入乘以27个月来计算;其次,二级伤残的员工其所得的此项费用将依同样的方式确定,即用职工个人年均工资乘以25个月;再次,针对三级伤残者,其可获得的该项补助金则以其每年平均税前工资乘以23个月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四级伤残者,其获得该笔补助金额的方式是由个人年均工资乘以21个月;
至于五级伤残者,由于其属轻度受损级别,其领取的补偿额依前述等式计算得下,以其个人平均年薪乘以18个月即可;此外,六级伤残者所领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与上类同,都是取其个人年度平均工资再乘以16个月;最后,七级伤残者和八级伤残者都可以得到年均收入乘以13个月或称1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提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只是向工伤致残者提供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其中一种,其主要目的就是用于补偿因工伤而导致的职业伤害,其支付金额的多少根据工伤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后给出的结果来进行决定,并且最多只能达到员工本人年均工资收入的2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