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挑拨是非、无理取闹等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法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类型,这种犯罪具有相当强烈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性质,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在司法实践中,公诉是相对于自诉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国家公诉机关依法行使追诉权,通过法院审判,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历程。具体说来,自诉则是公诉的对立面,指被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眷为了试图追究被告人口诛笔伐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并由人民法院直接接受该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自诉案件主要由以下几种情况构成:
第一类是被害方不能自主决定是否需要起诉但经过告知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起诉的案件;
第二类则是被害方拥有特定证据支持的轻微刑事案件;最后一种情况下,即使被害方拥有充分证据证实被告方实施了侵犯自身人身安全或财产权利的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因某些原因未能依法追究被告人口诛笔伐的刑事责任,也可成为自诉案件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