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住房公积金。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如果单位违反了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至于你提到的退休后申请补偿的问题,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蓄制度,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如果你在退休前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在退休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是,如果你想在退休后申请补偿,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因此,我建议你在退休前采取措施,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住房公积金。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操作,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律师,了解具体的维权方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