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一个交通事故中,小轿车与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车主骶骨骨折,且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赔偿事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首先,需要确定事故责任比例。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电动车车主和小轿车车主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
其次,计算赔偿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损失计算。
1. 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票据计算。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 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
6.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后,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小轿车车主和电动车车主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如果涉及保险赔偿,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比例是不同的,具体咨询专业律师。
希望能帮到您。